关于2022-2023学年全体教职工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
学院全体教职工:
根据学校《关于2022-2023学年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华电校人〔2023〕15号)的要求,为了全面、客观的评价学院全体教职工的年度综合表现和工作实绩,激励广大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突出岗位绩效,提高工作水平,现将能动学院2022-2023学年全体教职工考核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范围及考核时限
考核范围:学院全体教职工。
考核时限: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。
二、考核流程及时间安排
10月27日—11月21日:教职工按照学校教务处、科研院、工创中心等部门要求要求上报业绩成果。学校教务处、科研院、工创中心等部门对教职工业绩成果进行审核并公示。
11月22日—11月27日:教职工在学校人事系统中的年度考核系统在线填写《华北电力大学2022—2023学年教职工考核登记表》。申请考核优秀的教职工请在“奖惩情况”一栏具体说明,以附件1:《能源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申请年度考核优秀标志性成果条件(2022年修订)》为依据。
11月29日—12月8日:学院对教职工师德师风和思想政治素质表现考核。师德师风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经学院考核领导小组、党委会及党政会审议,初步提出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。
12月9日—12月13日:考核结果上报学校人事处
三、考核办法
(一)教师岗位
1、科研业绩成果的认定,按照《华北电力大学教师绩效奖励实施办法(华电校人〔2022〕1号)》文件及相关说明执行。
2、教务处牵头,会同研究生院负责教职工教学、指导优秀学位论文等方面审核;工创中心、团委负责指导学生科技创新方面审核。
(二)非教师岗位
非教师岗位人员(管理岗、实验员、辅导员)考核工作按照《华北电力大学职员 其它专业技术人员 工勤人员考核办法(试行)》(华电校人〔2012〕37号)文件执行。
四、考核等次确定
1、教师岗位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附件2:《能源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教师岗位年度考核合格标准(2022年修订)》为依据。教师岗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经个人申报,学院考核领导小组、党委会及党政会审议确定。
2、非教师岗位人员经个人述职、年度考核量化标准、学院考核领导小组、党委会及党政会审议确定考核合格和考核优秀等次。
电话: 王敏 61772277
邮箱:
能源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
2023年10月31日